谷政辦發〔2019〕50號
甘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印發甘谷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甘谷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 月17 日
甘谷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1.5 食品安全事故分級
2 組織指揮體系
3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3.1 監測預警 3.2 信息報告
3.3 事故評估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4.2 響應程序
4.3 響應措施 4.4 響應終止
4.5 信息發布
5 應急保障
5.1 人員及技術保障 5.2 物資與經費保障
5.3 社會動員保障 5.4 宣教培訓
5.5 應急演練
6 后期處置
6.1 恢復秩序 6.2 分析報告
7 附 則
7.1 獎懲 7.2 預案管理
7.3 名詞術語 7.4 預案解釋
7.5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運行機制,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最大程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范應對規程(試行)》、《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肅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天水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預防為主,保障民生;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及時預警,快速反應;科學評估,依法處置”的原則。
1.5 食品安全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按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級。
1.5.1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食品污染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5.2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天水市行政區域內其他縣區,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市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5.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危害嚴重,影響到我市及省內周邊其他市州的;
?。?)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省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5.4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我省及周邊省份造成嚴重
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包括港澳臺地區)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2 組織指揮體系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市場監管局局長(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任副總指揮,縣市場監管局、衛生與健康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等單位為成員(成員單位及其職責見附件1)的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1)負責統一領導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分析研究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統籌安排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2)組織、協調、指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負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持。(3)對于某些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4)負責指揮部所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5)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處置指揮部。(6)指導各鄉鎮做好Ⅳ級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市場監管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縣市場監管局局長(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任。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負責(1)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2)督促相關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4)負責提出啟動和終止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的建議;(5)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6)向市市場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7)向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處置需要,縣應急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縣應急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其主要職責見附件2)。
3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3.1 監測預警
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建立統一的縣級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完善各成員單位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體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及時掌握食品安全狀況,負責制作發布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信息,加強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并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新聞媒體、電信運營企業要按有關要求及時準確播報和轉發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發布的食品安全預警信息。
3.2 信息報告
3.2.1 事故信息來源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醫療機構報告的病患信息;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的監測和分析結果;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國家有關部委、省、市有關廳局及其他縣區通報的信息。
3.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和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4)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食品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食品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食品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必須及時準確,接到報告的鄉鎮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按規定向鄉鎮政府和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縣政府及其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接到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應在2小時內分別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
(7)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3.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和醫療、技術機構及社會團體、個人報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病患人數等基本情況。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情況。
3.3 事故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組織開展事故分析評估,初步核定事故級別。有關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對應食品安全事故分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由低到高依次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2 響應程序
核定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時,由縣政府啟動Ⅳ級響應,并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核定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時,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經縣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報請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啟動。
核定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由縣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經縣政府同意后報請市應急指揮部辦理后續審批事項。
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由縣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經縣政府同意后立即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理后續審批事項。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4.3 響應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到達事故發生地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經過對事故的分析評估,初判為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報請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初判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縣政府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應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最先到達事故發生地的部門和單位要?;ず孟殖?。
(2)衛生健康部門要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協助做好實驗室檢測,盡快查明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3)專業技術機構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進行檢測。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判定事故級別、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4)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的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的救治,現場和受污染食品的控制,食品與環境及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的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市場監管局、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要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器具,待查明事故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工器具,消除污染。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6)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等部門要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并銷毀。
(7)對阻撓、破壞、銷毀抽樣樣品的行為,可由執法部門進行干預并強制抽樣。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8)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
4.4 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條件的,響應啟動機構可終止響應:食品安全事故患者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應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4.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
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5 應急保障
5.1 人員及技術保障
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加強應急處置力量配備,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強化專家隊伍建設,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和應用力度,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5.2 物資與經費保障
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保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使用儲備物資后必須及時補充;提供必要的應急保障資金。
5.3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4 宣教培訓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食品安全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市場監管部門、食品藥品協會等要組織專家,開展咨詢服務及宣傳教育活動,讓群眾及時了解真相,消除恐慌。
5.5 應急演練
食品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6 后期處置
6.1 恢復秩序
應急工作結束后,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1)事發地鄉鎮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2)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受害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分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市場監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并抄送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
7 附 則
7.1 獎 懲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 預案管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責,并參照本預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大型經營性餐廳、學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縣市場監管局備案。
鼓勵村委會、社區制定搶救人員、緊急醫療救護、患者轉送、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方案,報縣市場監管局備案。
7.3 名詞術語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以上、以下:本預案中所表述為以上、以下的均包括本數在內,如100人以上包括100人;99人以下包括99人。
7.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7.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
2.縣應急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其主要職責
3.縣級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名單
4.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及通訊錄
附件1:
甘谷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
一、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建立食品安全應急工作綜合協調機制、組織查處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全縣食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指導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專家及相關部門判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應急響應級別,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組織食品檢驗檢測、宣傳教育、信息報告及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經營主體資質的查處,打擊制假售假行為,查處食品違法廣告。
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二、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報道縣應急指揮部授權發布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組織新聞媒體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普及食品安全科學知識。
三、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基礎設施建設。
四、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教育,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就餐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報告及應急處理等工作。
五、縣科技局:負責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及時為食品生產和加工的安全保障體系提供科技支撐;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科技成果的集成轉化與應用示范。
六、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制定縣域內食品工業總體發展規劃,加強對食品工業發展的指導,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采用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規范組織生產,指導食品企業信息化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推進放心食品產業化進程。
七、縣委統戰部:負責參與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查處由清真食品標識等引起的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八、縣公安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維護救治秩序、社會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九、縣紀委監察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工作進行監督,對行政監察對象在造成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
十、縣財政局:負責安排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經費和應急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障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監測、應急處置及應急隊伍體系建設運行經費,加強資金監管。
十一、市生態環境局甘谷分局:負責組織開展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環境?;さ撓奔嗖夂突肪嘲踩寂挪楣ぷ?;參與環境污染相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二、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突發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運輸保障。
十三、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現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檢測檢驗、信息報告和處理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中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及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等的調查、檢測檢驗、信息報告和處理等工作。
十四、縣商務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好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協助流通環節、餐飲服務及進出口環節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置。
十五、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進行事件定性;組織醫療救治;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提供食品安全標準解讀;負責對集中消毒餐飲具和生活飲用水引發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置;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中的疾病預防控制和公眾衛生防護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應急救援技能培訓和演練;負責監督、指導開展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報告義務?! ?br />
十六、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廣播電臺、電視臺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報道食品安全事故工作動態。
十七、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發生的糧食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置;封存經檢驗確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糧食;依法處置確認屬于被污染的糧食。
十八、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果品從生長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建立果品質量安全保證體系。
十九、蘭州鐵路局甘谷火車站:負責協調組織應急救援人員、物資的優先運輸和傷病員的轉移運輸;協助轄區內食品安全事故的監管及應急處置工作。
二十、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食品攤販經營秩序監管執法工作。
附件2:
甘谷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工作組組成及其主要職責
1.事故調查組:由縣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做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縣公安局負責,立案偵破、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危害控制組:縣市場監管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必要時依法采取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負責,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經費保障組:由縣財政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配合,保障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經費。
5.檢測分析組:由縣市場監管局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縣衛生健康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配合,必要時指定食品相關檢測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檢驗,查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分析結果要第一時間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維護穩定組:由縣公安局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7.新聞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8.專家組:由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農業農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甘谷分局等部門配合,根據需要和實際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快速檢測、形勢分析、技術支撐,并根據檢測分析結果,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附件3:
縣級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名單
1.甘谷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地 址:甘谷縣大像山鎮西關十字
郵 編:741200
業務辦公室聯系電話:5623196
2.甘谷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 址:甘谷縣大像山鎮東巷
郵 編:741200
業務辦公室聯系電話:5621706
3.甘谷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地 址:甘谷縣大像山鎮康莊東路農業局農產品檢測站
郵 編:741200
業務辦公室聯系電話:13993865520
附件4:
甘谷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及通訊錄
組 成 |
組成單位及職務 |
成 員
姓 名 |
聯 系 電 話 |
總指揮 |
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
高 麗 |
5621249 |
|
副 總
指 揮 |
縣政府辦副主任 |
王文權 |
5621249 |
18909386108 |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
張 聰 |
5623196 |
13893849999 |
成
員 |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
余虎全 |
5621029 |
13893808030 |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
王文祿 |
5621165 |
18993828299 |
縣發展改革局局長 |
魏 杰 |
5621272 |
13893896238 |
縣教育局副局長 |
李永強 |
5629333 |
13993802546 |
縣科技局局長 |
郭維榮 |
5621275 |
13389481898 |
縣工業和信息化信局局長 |
李文定 |
5632818 |
13893831308 |
縣公安局副局長 |
謝 珂 |
8897607 |
8897606 |
縣司法局局長 |
郭全勝 |
5630000 |
13119386988 |
縣財政局局長 |
杜廷效 |
5621494 |
15193868158 |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
蔣綠林 |
5636359 |
13893819149 |
市生態環境局甘谷分局局長 |
姚德林 |
5621507 |
13830882699 |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
汪全定 |
5639922 |
13893813988 |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
王新民 |
5623245 |
13893819108 |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
張海平 |
5622803 |
13993896638 |
縣商務局局長 |
劉曉明 |
5638000 |
13830803288 |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
張紅菊 |
5623744 |
13893831219 |
縣醫療保障局局長 |
陳修紅 |
5624702 |
18809388699 |
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
牛道林 |
5639528 |
15593828288 |
縣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
馬恩福 |
5622017 |
13519386386 |
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局長 |
牛 勃 |
5621707 |
13893859890 |
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
王存錄 |
5631008 |
13085944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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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
安海福 |
5623196 |
1383085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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